为了提高教学质量,进一步完善教学工作环节,检查教学计划执行和落实情况,特制订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。
一、检查教师教案。每学期教研室检查教师教案1次,采取抽取教案或选优秀示范教案或教师互阅教案等方式进行。
二、检查课堂教学。每学期教研室组织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,采取随堂听课、听公开教学课、听讲座、到学生中或发问卷调查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等方式进行。
三、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。每学期教研室检查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1次,采取集体检查、抽查与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检查下班辅导。每学期教师下班辅导至少一次,每次要填交下班辅导表,学期结束时交教研室检查。
五、教学进度的检查。检查教学进度是否符合学期授课计划。
六、检查考卷批改与成绩评分。每学期教研室检查考卷批改与成绩评分一次,采取复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。
七、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在此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、研究,找出问题症结及解决办法,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。该项工作由教研室主任负责,可根据调查目的确定座谈会的范围和参加人员,分头召开。
八、教学检查结果应及时总结并反馈给教师。对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,部及教研室要组织有关教师听课会诊。听课后要讨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,提出改进措施,要求任课教师根据提出的改进措施,努力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。
九、检查的范围:本学期任课的所有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)。